2018年10月22日 上稿編輯: 陳文姿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代表全國優良農地的特定農業區還剩多少?30幾年未調整的農地分區已不符現況,內政部正進行重新調整,讓現況不佳的「特定農業區」改為「一般農業區」,農地狀況變好的「一般農業區」改成「特定農業區」。農委會以2015年特定農業區面積為依據,將調整後特定農業區總量定在33萬公頃。這項檢討變更以屏東與桃園進展最快,已完成地方公展與說明會程序,即將進入內政部區委會審查。宜蘭、南投、嘉義、花蓮、台東均表達不予辦理;澎湖、基隆評估後認為無須調整。 農地依現況重新調整   特農總量目標維持2015年平盤全國農地在1975-1986年間進行編定,並將農作條件良好的農地編為「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區隔。歷經30年,農地現況與編定差異很大。2017年5月公告實施的「修正全國區域計畫」要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於6個月內重新檢討農地編定。除了將現有的「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調整編定外,達一定標準的特定專用區(例如前台糖土地)或山坡地也會變成特定農業區。該變更原本計畫參酌農委會2012年度起辦理的農地資源分類分級調查資料,讓特定農業區總量維持在41萬公頃。最後農委會以各縣市2015年特定農業區面積為基準,規定調整後特定農業區不得減少2015年面積,總量則為33萬公頃。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說明,農地資源分類分級是以產業發展出發的調查,與土地管制概念並不相同。例如新社因種菇產業興盛,在分類分級列為第一級,但土地區塊其實並不完整。此外,分類分級是逐年進行,目前才完成15縣市,並不適合做為土地管制的依據。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指出,民間團體還是會以農地分類分級表中農一、農二的數量為參考,檢視這次分區調整及未來縣市國土計畫的農業發展地區總量不再減少。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表示,農地分類分級圖資並未對外公開,政府部門應先公開現況與土地編定分區的差異,民間才能監督這些調整是否合理。等國土計畫再辦:多縣市表達不予辦理   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檢討變更目前以屏東縣與桃園縣進展最快,已完成公展、地方說明會、函送內政部,即將進入區委會專案小組。內政部也要求各縣市同時提出縣市的整體空間發展的構想跟區位,確保這次調整符合未來農業發展方向。不過,宜蘭、南投、嘉義、花蓮、台東已表達不予辦理;澎湖、基隆則無須辦理。內政部營建署解釋,依法這是縣市政府職權,內政部無法強制要求。澎湖以風景區跟一般農業區為主、基隆則是山坡地保育區,兩縣沒有特定農業區,縣市評估後不做調整。其餘縣市不想辦的理由大多是時程太趕,有的縣市則認為等縣市國土計畫時再一併變更就好。營建署解釋,2013年已經預告將進行農地編定的調整,且調整後的農地編定可以銜接國土計畫,不會讓縣市做二次功。相反地,國土計畫分區要等到2022年才會上路,提早調整可以讓農地利用與管理更符合土地現況。農地保留雖然是基於國家糧食安全,但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打算訂定縣市農地分配量時,就曾引發縣市反彈,擔心阻礙地區發展。對此,蔡昇甫解釋,未來被畫入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的地區,政府會優先投入公共資源,提升農業發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也會優先支持第一類的農地。民團:支持調整原則 但魔鬼藏在細節吳其融表示,原則上支持農地分區調整,但需要公民監督才能避免政治力介入,影響調整的合理性。他也擔心這項調整影響農地上違章工廠合法化的程序。吳其融解釋,政府輔導違章農地工廠合法化的過程中,針對特定農業區上的工廠有較公開的審查程序,民眾可以表達意見。對一般農業區上工廠的合法化卻沒有民眾參與機制。如果農地分區調整不能嚴加把關,等於放任農地工廠合法化。對於縣市打算延後調整時程,吳其融呼籲地方不要抱持拖延心態,應盡早提出地方農業發展前景與農地規劃,與地方民眾一起正視農地問題。湯琳翔也強調,雖然全國國土計畫中原定縣市農地面積分配量已經被刪除,但各縣市的民間監督團體仍會以此為依據,從縣市國土計畫階段就進行監督,確保農地不再流失。 參考資料-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檢討變更專區 (內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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